关于公布2023年浙江省省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的通知
各市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省级医疗卫生单位、省级有关学术团体:
2023年省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经专家评审已确定,现予以公布,今年新立项项目共1219项,其中线上项目773项,线下项目268项,山海专项项目178项(见附件1),项目可在浙江省继续医学教育管理系统https://cme.wsjkw.zj.gov.cn/kjptwsw/查询。
各单位要积极推动我省省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高质量发展、提升其在卫生专业技术人才培养中的重要作用。在项目执行中要确保继续医学教育有效、有序开展,按照“谁立项、谁主办、谁负责”的原则开展项目举办活动,切实负起项目实施的主体责任。
一、规范项目执行流程。主办单位要严格按照流程规范要求执行、按时报送执行情况。项目于办班前一周在系统上填写合同书并上传办班通知和培训议程。线上项目按照技术标准做好课件录制、上线进度安排,项目下线后无需办理核销手续;线下项目在执行完成两周内提交培训现场照片、经费决算等材料进行核销。
二、提升项目执行质量。要围绕人才强省和卫生健康现代化先行目标,优化培训内容和形式,提升项目培训质量,避免项目“重立项、轻举办”。主办单位要做好项目执行流程管理与服务,确保项目依规、有序举办。在办班过程中,要加强学风建设,强化考勤管理,按照培训日程认真完成培训任务。授课教师、内容和课程总学时等原则上不得更改,确需调整的,变动范围应控制在30%以内。公共课程全年授予最高学分不超过2分。
三、落实项目经费管理。主办单位要为项目执行提供必需的人力物力以及经费方面的支持保障。坚持继续医学教育公益性质,不接受企业及相关利益方提供的赞助、商业展览、旅游和娱乐等服务。规范继续医学教育活动收费管理,做好项目收费的成本测算,经费收支由项目立项单位负责。
四、强化项目监督管理。请各地市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加强对辖区内主办单位的项目实施监管,加强廉政和学术诚信监督。各单位项目执行率不得低于95%(如有不可抗拒原因无法举办的,由项目主办单位提出申请并经同意后可不计入执行率),项目执行情况作为次年项目申报、立项的重要依据。
联系人:浙江省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办公室 单单、顾海雷。电话:0571-87567839,0571-87709063。
附件:2023年浙江省省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
浙江省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
2023年2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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