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2年省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市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办公室、省级医疗卫生单位:
2022年,我省继续医学教育将紧密围绕高质量发展共同富裕示范区建设、数字化改革等中心工作,继续完善线上线下一体的教育模式,用好“浙卫培训学习”平台,不断丰富项目内容,提高课程质量,打造更优质、高效、普惠的继续医学教育体系。为做好省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申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2022年新申报省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重点面向重大需求,突出临床实用和急需紧缺,加强综合素养、前沿创新、交叉学科等课程设置。项目内容需体现科学性、先进性、专业性、实用性,课程设计新颖、紧凑,学时分配合理,培训质量可评价。支持推广远程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申报,每家单位申报线上项目数与本单位总申报数占比不低于去年。
申报类别分两大类,一是专业知识课程项目,鼓励各专业根据继续医学教育“三新四性”要求,结合我省实际需求积极申报课程项目,重点支持全科、儿科、麻醉、重症、公共卫生和精神卫生等紧缺专业;二是公共知识课程,包括卫生法律法规、传染病防控、科研诚信、健康教育、医德医风、医学人文等内容,经评审立项后免费向我省卫技人员开放。鼓励各单位积极申报公共知识课程,原则上省卫生健康委科教处委托承担业务管理职能的机构至少要申报1项(如医学伦理办公室、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质控中心等)。
二、申报管理
(一)项目申报
全省各医疗卫生机构、省级医口社会团体单位、高等医学院校、国家认可的远程继续医学教育机构、医疗相关科研单位和相关企业均可申报省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项目负责人须为高级职称以上在职(岗)工作人员,具有较高的专业学术造诣和技术水平,申报项目应与负责人主要专业或研究方向相关;项目负责人当年新申报项目不能超过2项,同年已经立项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的,不再立项省级相同项目。线下项目每期招生规模不得超过150人,鼓励小班化实操性培训。学(协)会无主题授课内容的年会原则上不得作为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申报。
“浙卫培训学习”平台线上项目课程要求高质量、精品化,每个课程时长设置在45分钟内,招生人数可不设上限,须设置考核和评价环节,项目实施和考核评价情况将作为次年滚动支持的依据。项目录制可委托我省遴选的第三方服务机构提供相应服务。
(二)项目备案
1.线下项目:2021年省级继续医学教育线下项目已如期举办,拟下一年度继续举办的(不含已进行过一次备案的项目),须按要求在继续医学教育管理系统上报项目执行情况,审核通过后可申报项目备案。
2.线上项目:2021年省级继续医学教育线上项目,项目五星评价人数占总评价人数85%以上的可申报项目备案;优质项目可免申请直接备案。
3.立项未举办项目:因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未能举办的2021年省级继续医学教育新立项项目,可根据需要申请2022年备案项目。申请时除举办起止日期、举办地点、拟招生人数及项目负责人联系电话、申办单位联系人信息可变更外,其余项目信息均不得变更。
三、申报时间和方式
申报时间:2021年11月20日至12月20日。备案时间:2021年11月20日至2022年1月15日。请单位和个人登陆浙江省卫生健康委医学教育信息服务平台(https://zjyxjy.wsjkw.zj.gov.cn)进行在线申报(备案),无需另外提交纸质材料。
继续医学教育项目实行合同制管理,申报单位和个人应严格遵守继续医学教育廉洁承诺,坚持继续医学教育公益性,不得收受利益相关单位和个人的赞助和服务,合理合规收费,规范经费使用,确保培训质量。
联系人:浙江省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办公室单单、叶瑛,
电话:0571-87567839,87709131。
附件: 1.2022年浙江省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申报表
2.2022年浙江省继续医学教育项目备案表
浙江省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办公室
2021年11月19日
定关于开展2022年省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pdf | [点击下载] |
2022年省级项目申报使用手册2021年11月23日更新.pdf | [点击下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