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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布2024年浙江省省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的通知

2024-04-02 浙江省卫健委

各市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办公室,高等医学院校,省级医疗卫生机构、省级有关学(协)会,各有关单位

根据《浙江省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管理规定》、《浙江省继续医学教育学分授予与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省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办公室按要求公布2024年浙江省省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以下简称项目),共计1387项(附件)。项目在浙江省继续医学教育管理系统(以下简称系统)https://cme.wsjkw.zj.gov.cn发布,并通过该系统完成项目申办、审核、考勤、核销、学分授予等过程。请各地各单位按以下工作要求,做好项目的执行和监管。

1.规范项目执行流程。项目申办单位须提前2周提交项目办班申请,填报项目执行合同书、上传办班通培训议程,经审核通过方可执行;线下项目办班结束后3周内上报项目执行情况和培训现场照片、经费决算等材料;线上项目按照技术标准做好课件录制、上线进度安排,项目完成后无需办理核销手续,项目上传“浙卫培训学习”平台截止时间为20241130日,有条件的申办单位可根据标准自行进行课程录制、上线、收费。

2.强化项目监督管理。各地各单位应按照属地化管理原则,加强项目监管,确保项目按要求高质量执行,辖区内举办项目抽查率不低于15%按照“谁立项、谁主办、谁负责”的原则,项目申办单位对所开展的继续医学教育活动负主体责任,要做好统筹协调、质量评估和过程管理。授课教师、内容和课程总学时等未经同意不得更改,确需调整的须报备批准,变动内容不超过30%公共知识项目学习,全年累计学分上限为2分。

3.加强项目经费管理。申办单位要为项目执行提供必需的人力支持和经费保障等,做好项目收费的成本测算,经费收支管理,坚持继续医学教育公益性原则,不得接受企业及相关利益方提供的赞助、商业展览、旅游和娱乐等服务,严禁借项目违规利益输送、转包谋利。

联系人:浙江省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办公室 单单、陈晓萍。电话:0571-875678390571-87709235

 

附件:2024年浙江省省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

 

 

浙江省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办公室

202441

附件:2024年浙江省省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pdf [点击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