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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医] 关于公布浙江省助理全科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名单的通知

2012-08-01 浙江省卫健委

 

浙毕教办〔20123

 

 

各市、县(市、区)毕业后医学教育委员会办公室,有关高等医学院校,有关省级医疗单位:

     根据《浙江省助理全科医师规范化培训方案(试行)》(以下简称《培训方案》)的要求,结合各地对助理全科医师规范化培训的实际需求,省毕教委近期在已认定的93家全科医学临床培训基地的基础上,又遴选确定了42家助理全科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详见附件),现予以公布。

根据《培训方案》要求,已确定的全科医学临床培训基地可同时承担助理全科医师规范化培训工作。各级卫生行政管理部门要高度重视助理全科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的建设工作,切实加强领导,规范管理,加强软硬件建设,根据省统一部署积极开展助理全科医师规范化培训工作。

 

附件:浙江省助理全科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xls

 

二〇一二年七月三十一日